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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 令人匪夷所思的英语姓名及其中文翻译

  1. 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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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令人匪夷所思的英语姓名及其中文翻译

    英语姓名的一般格式为:教名在前,自取名居中,姓在最后。例如,美国第42任总统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(威廉·杰斐逊·克林顿);有的人拥有两个以上的自取名,如英国首相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(温斯顿·伦纳德·斯潘塞·邱吉尔)。

      在很多场合中,自取名往往略去不写。美国人更乐于用昵称(小名)取代教名,如Bill Clinton(比尔·克林顿)。

      由于英语民族是一个历经动荡而不断发展的开放而自由的民族,他们的姓名极具包容性、随意性和奇特性。因此,英语姓名,尤其是姓,有的好听,有的不好听,甚至很难听,如常见的Butcher(屠夫)、Coffin(棺材)、Dole(悲哀)、Fox(狐狸)、 Grave(坟墓)、Lynch(私刑)、Pain(痛苦)、Wolf(色狼)等。

      中国人翻译英语姓名时,一般采用音译,所以很多人不一定知道人家姓名的原意。如加拿大女歌手Mercy Fox(怜悯狐狸)的汉译是“默西·福克斯”,新西兰棒球运动员Earl Coffin(伯爵棺材)的汉译是“厄尔·科芬”。

      英语民族取名没有避讳,与父亲或祖父辈同名的大有人在,认为这样可以光宗耀祖。若父子同名,常在儿子姓名的后面加注Jr.(意思是“小……”),以示区别。如美国第39任总统James Earl Carter, Jr.(小詹姆斯·厄尔·卡特)。若多代同名,就加注罗马数字,如美国资深参议员John Davison Rockefeller IV(约翰·戴维森·络克菲勒四世),其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实业家和慈善家John Davison Rockefeller.

      英语民族有一种迷信的说法:回文姓名(即以字母为单位顺读倒读一样的姓名)会带来好运。有人为了取回文姓名,甚至连姓都改了,如美国影视明星Robert Trebor(罗伯特·特里博),他出道前的姓名是Robert Schenkman(罗伯特·申克曼)。还有人喜欢袭用父亲或祖父辈的回文姓名,如美国著名古典文学家Revilo Oliver(雷维洛·奥利弗),从其高祖父开始就统统采用同一姓名,可谓“回文姓名世家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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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#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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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尊敬的楼主您好!谢谢您介绍有趣儿的英文姓名知识,看起来有些翻译真的是很有意思,这大概就是异域文化特有的部分吧。看您的帖偶学到了很多知识,谢谢您!谢谢您关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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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#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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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很多英文名字如果纯粹去看它的原本意思,很多时候是让人吃惊的,比如NBA的某个球员是叫Gay,是同性恋,听起来有点奇怪,但翻译成“盖伊”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。

    所以这也是翻译服务的贡献吧,能够让很多东西变的更漂亮,更吸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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